鼓励恢复后发展旅游业和综合农业发展产业
中国将建立促进矿山生态恢复的激励机制
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杜新)为解决我国矿山生态恢复历史上诸多债务、现实中诸多矛盾、旧账不还、新账欠等突出问题。,解决了资金投入不足的瓶颈。为限制和加快矿山生态恢复,自然资源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加快矿山生态恢复激励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全面恢复和利用矿区土地。其中,历史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经修复后拟转为商业建设用地的,允许在符合国家土地空室规划的前提下,统筹捆绑矿山生态恢复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土地供应规划,通过公开竞争确定相同的恢复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赋予其一定期限和一定比例的商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分别签署。恢复后拟作为国有农用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以协议形式确定恢复主体,双方签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合同,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对于修复后的特许经营开发项目,根据特许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恢复主体可以优先获得经营权。
【/h/】此外,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投资恢复集体建设用地,也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恢复后符合国家土地空规划确定的工商经营目的的,可以出租或转让发展相关产业,并在租赁、租赁和转让合同中明确生态恢复相关责任。
【/h/】《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鼓励各地根据国家土地空规划,在矿山复垦土地上发展旅游、农业综合开发、养老服务等产业。鼓励边开采边修的矿山生产建设。
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