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陈康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业办公室)兼中国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副主任韩军29日在北京表示,中央农业办公室最近率先行动。包括中央组织部在内的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是正确的
10月2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办)副主任、中国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中)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韩军是在当天举行的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韩军说,近年来,中国各地在消除农村陋习,建设新型文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彩礼高价、丧礼奢华、人情馈赠众多、孝道式微、农村老人无依无靠等。这些不良习俗在农村社会的传播,已经成为农民巨大的家庭负担,实际上扭曲了社会价值观。推动转变风俗习惯,建设文明乡村,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农民最关心的现实问题。
【/h/】据介绍,《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坚持依靠群众。农民是文明乡风建设的主体。要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使农民真正成为这种新作风的制定者、执行者、审查者和受益者,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
有必要遵守法律法规。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中,要增加文明乡风建设的相关内容。我们应该加大对不支持和虐待父母的惩罚力度。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应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的内容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约束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符合村民自治的程序和规范。
韩军强调,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责任落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部门协调。目标是力争用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完善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有效遏制旧俗在农村的蔓延,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文明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