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最近,国内很多监管机构宣布,没有一家p2p机构完全遵守,通过验收。中国银监会12日还披露,今年关闭了1200多家p2p业务。因此,许多p2p平台将被禁止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

【/h/】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称,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俊峰12日在监管吹风会上透露,互金整改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改领导小组近日联合召开了加快同业拆借机构分类处置推进会。会上总结了互联网金融整治情况和前期网贷风险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持续推进行业风险清理工作。

李俊峰表示,今年以来,点对点贷款和其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继续趋同,网上贷款行业的风险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纳入实时监测的运营机构数量已降至427家,比2018年底下降59%;与2018年末相比,贷款余额减少49%,借款人数减少55%。

李俊峰表示,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大多数机构选择退出停业整顿,今年已有1200多家机构被关闭。与此同时,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有所增强,政府在点对点贷款中的主要责任得到进一步压缩。湖南、山东、重庆宣布现有机构无一合格,现有机构将逐步退出市场。

2015年,宜信旗下的p2p平台Pleasant Loan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来源:中国新闻社数据地图)

至于下一步的整改方向,李俊峰说,以清理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以三降为起点,争取一段时间完成整改。封闭式机构要加快资产处置,让投资者了解案件的处理情况。退出机构,按照时间表,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应该支付。如果没有接入实时监控系统,将限期停止发布新标准,限期退出市场。

对于仍在运营的机构,李俊峰表示,要按照分类处置的路径引导平稳过渡。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金融技术基础较好,有一定股东实力的机构转制为小额贷款公司。对于极少数资本实力雄厚且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机构。

风险总是与p2p齐头并进。中新社报道,今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解杰表示,区分p2p平台业务与互联网金融创新或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界限,在于其是否具有非法集资的非法特征。

【/h/】同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实施,解杰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上述言论。

【/h/】2018年6月,中国p2p借贷中的平台风险密集爆发,尤其是小额贷款的p2p平台,不少P2P网贷平台因非法集资和自建资金池被立案调查。

【/h/】关于如何区分p2p平台运营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犯罪行为还是非法集资,解杰表示,《意见》第一条明确了非法集资违法性的认定依据问题。

《意见》指出,办案机关应以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作为认定违法性的依据。如果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只是原则性规定,可以参照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等行政部门依据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或者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部门规章进行认定。

【/h/】P2P点对点借贷是指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借贷,为投资者和金融家提供信息交互、匹配、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从事或接受委托从事超出信息中介范围的活动,如自筹资金、变相自筹资金、设立资金池、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销售金融理财产品、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券转让。洁洁强调,如果p2p点对点借贷平台违反禁令,其行为将是& lsquo违法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h/】据报道,2018年,国家检察机关分别处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分别起诉15,302人和1,962人。在过去的三年里,病例数量逐年增加。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非法集资犯罪的网络特征日益突出,犯罪活动蔓延更加广泛。

【/h/】据解杰介绍,近年来,针对涉及p2p网贷平台的非法集资案件,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印发了《关于处理互联网金融犯罪相关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在处理各种互联网金融犯罪时,他们尊重金融市场规则,严格区分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