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18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美国、加拿大征收关税的货物进行市场化采购。公告称,从2020年3月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受理国内相关企业的申请,并在逐一审核相关申请的基础上,对于相关企业符合要求并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从美国采购的进口货物,我们将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对美国实施我们的301措施,并基于商业考虑支持企业从美国进口货物。
拟签订合同从美国采购进口相关商品的中国国内企业可作为申请主体,根据公布的可申请排除的产品清单及自身需求,通过排除申报系统(gszx.mof.gov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按要求提交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
【/h/】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根据上报的信息,结合第一、二批美国、加拿大征收关税货物的除外申请,组织对有效申请进行逐一审核,并通过除外申报制度及时将除外申请结果告知申请人。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取消对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货物的市场化采购的公告
税务委员会公告[2020]第2号
【/h/】为了更好地满足中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快受理企业除外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美国和加拿大的关税货物进行市场化采购除外。根据中国国内相关企业的申请,符合要求并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从美国购买的进口产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人
【/h/】申请人是一家拟从美国购买和进口相关货物的中国国内企业。
第二,可以排除的货物范围
可以申请排除的货物清单是我已经宣布并执行的货物的一部分,并没有停止或中止对美国实施的301措施的反措施。见附件。对于清单以外的货物,申请人可以申请增加除外货物。根据已经发布并将在未来批准的进口减税和免税政策从美国进口的产品,以及通过快递邮件渠道进口的产品,将自动被排除在申请之外。对于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货物清单中包含的且在排除期内的货物,无需申请。
三.使用方法和时间
【/h/】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除外申报系统(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gszx.mof.gov)填写并提交市场化采购除外申请。除外声明系统将从2020年3月2日起接受申请。
四.申请完成报告
【/h/】如果申请增加除外商品,需要填写必要的说明,如关税增加对申请人的影响。
申请人应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核实发现虚假信息,将不考虑相关申请人及后续批次的市场化购买排除申请。申请人填写的信息仅限于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货物除外,未经申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申请结果和采购实施
【/h/】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上报的信息,结合第一、二批美国、加拿大征收关税货物的除外申请,组织对有效申请进行逐一审核,并通过除外申报系统及时将除外申请结果告知申请人。对于相关申请人,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进口批准范围内的货物不再适用我行针对美国301措施的反制措施;超出部分不排除,关税自负。批准前征收的关税不予退还。上述排除措施也适用于进口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数量在10%(含)以内的溢装货物。检验检疫等进口监管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
【/h/】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说明和要求及时上传交易信息。已批准的采购计划,当月未完成的部分将在月底自动到期;超过当月采购计划的交易,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剔除。申请人应根据进口申报前需要申报的信息,通过除外申报系统提交自行申报并领取除外编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自申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除外申报系统生成除外号。申请人应当在报关单上填写除外编号,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