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2日电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自新冠肺炎爆发肺炎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我国城市环境空燃气、地表水和饮用水源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自新冠肺炎爆发肺炎以来,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一直负责保持土壤,对土壤负责,尽自己的职责保持土壤,并做好了空燃气、地表水特别是饮用水源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h/】生态环境部立即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水和空气自动站的监测预警功能,引导各地开展空气和地表水特别是饮用水的监测预警工作。鉴于疫情防控过程中可能过度使用消毒剂,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余氯等特征指标的监测。发布相关技术文件,规范应急监测和防疫要求,指导各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废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督监测工作。
【/h/】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统一指挥,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认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指导污水处理和消毒的防治工作。
【/h/】根据337个地级以上城市0/气自动监测结果,2020年2月1日至19日,337个地级以上城市的优日平均占比87.1%,比去年同期上升9.3个百分点。
【/h/】1601个全国网络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2月1日至19日,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3%,ⅳ、ⅴ类断面比例为10.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9%,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h/】6900多处饮用水源累计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2月1日至19日,无疫情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其中,监测994个饮用水源余氯,检测7个饮用水源余氯,浓度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其他饮用水源余氯未检测。湖北省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标准,其中长江沙帽(左)、汉江总关、长江杨司港、长江转口、汉江秦口等武汉市主要饮用水源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饮用水源水质不受疫情影响。
【/h/】2020年2月1日至20日,全国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重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监督监测。其中,武汉市监测了63家定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包括火神山医院、同济医院和协和医院。监测结果表明,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余氯浓度基本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已检测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余氯。
总体而言,中国城市环境空燃气、地表水和饮用水源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不受疫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