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网上有很多声音期待着对刚刚生效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以下简称《内容治理条例》)进行进一步解读:比如,该条例对网络内容的制作划了哪些红线,是否是禁止上网,是否会导致网络管理一刀切等。
在信息时代,人们离不开互联网like/きだよ.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一个全新的空空间,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近年来,网络生态混乱频繁出现,虚假、欺诈、恐怖、色情、暴力等各种信息充斥网络。国内外一系列网络盗窃、网络暴力、网络侵权、网络恐怖、网络攻击、侵犯儿童权益等事件不断挑战人们的认知底线;网络舆论操纵危害国家安全,网络犯罪成为公害,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保护面临新的困难。糟糕的网络游戏已经成为21世纪毒害青少年的信息鸦片。
自26年前全功能上网以来,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双刃剑特性,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目前,已初步形成规范的网络信息内容治理体系、多部门网络信息执法协调机制和国家、省、市执法体系。多部门联合执法已成为常态。然而,作为新生事物,网络空也不断出现,如直播和奖励未成年人、网上算命和占卜、滥用深度伪造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不当干预信息呈现等。其中许多显然违反了法律原则,但缺乏具体的规定作为依据。
【/h/】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作为《网络安全法》第八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负责网络安全整体协调及相关监督管理的部门,根据国发〔2014〕33号文件授权,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制定颁布了《互联网信息内容治理综合规定》。
通过对这一内容治理规制的深入研究可以发现,它在细化网络信息内容的定义和分类、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在个性化算法推荐技术应用、内容审核、用户管理、鼓励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模式、要求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编制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管理年度报告等方面也有新的思路;优化平台上的信息推荐机制,加强版面页面的生态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发布和删除信息等手段,对深度学习和虚拟现实、流量欺诈、流量劫持、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信息、新技术、新应用的呈现进行干预,对打击网络的黑灰色产业链、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也具有重要意义。但考虑到帖子评论、搜索引擎、即时通讯工具、微博、音视频信息、新技术及应用安全评估、公众账号、群体信息、员工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已经生效,内容生态治理条例并不是一个很大意义上的全新条例,而是国家网办等监管部门已经发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整合。
【/h/】正是这种整合,说明网络信息部门通过全主体参与、全平台覆盖、全流程监管、全环节治理的制度设计,编织了一个网络信息内容治理的规则网络,提高了网络信息内容治理的效率。同时也全面展示了监管部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具箱中的工具。这种展示效果的结果,有些人的担忧是情有可原的,而所谓的毁灭性后果,只是一种想象。
【/h/】这种内容治理规制的对象显然不是信息内容,而是违法或不良的信息内容,试图实现信息传播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特别是考虑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互联网时代应该有更高的优先级和更重要的地位,也赋予了这一规定更多的合理性。自从媒体时代以来,信息传播已经突破了时间和/或きだよ0/,especially,随着音像的普及,文盲儿童也可以极其方便地以接近零的低成本获取信息。这使得传统的限制恐怖暴力、淫秽色情、沉迷成瘾等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措施基本失效。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针对网络游戏成瘾、暴力淫秽信息泛滥等不健康的网络现象,需要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因此,有必要实现传统古典自由主义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方面的理论突破,进行更适合互联网新时代的制度创新。
一方面,当前的信息治理技术已经难以支持更密集的内容治理;另一方面,良好的生态建设与公民信息需求之间的平衡,也需要相关部门以更加包容审慎的态度和精细化的管理来协调和把握,以体现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人民的道德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