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自新冠肺炎爆发肺炎以来,全国检察院严厉查处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20年3月3日,国家检察机关介入侦查,指导收集刑事案件6428件,涉案人员8595人;接受审查逮捕1806人2174人,审查批准逮捕1546人1826人;158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86件,1144人提起公诉案件962件。
【/h/】其中,国家检察机关介入并办理了抵御疫情的防控措施,导致SARS-CoV-2发生330起通信犯罪(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阻碍传染病防控罪)。406人,妨碍公务罪966人,寻衅滋事罪1262人,寻衅滋事罪309人,故意伤害罪30人,制假售假罪(含生产、制售假药罪、制售劣药罪、制售不合格医疗器械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925起(1990人), 非法经营(涨价)153起(252人),诈骗3401起,诈骗3648人,捏造、故意散布虚假信息41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包括非法狩猎)。 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非法狩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资源案件605起,841人;其他与疫情有关的犯罪案件307起,4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