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一名23岁男子因驾驶一辆挂有香港独立旗帜的摩托车被捕。他冲到湾仔的警戒线,打伤三名警察。他后来被控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中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成为新法实施后第一个被起诉的人。该案很早就提交到法庭,但被告没有被保释,必须还押至10月6日。昨天他通过律师向高等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明天(5日)下午一审法院将开庭,预计一个小时。
据报道,被告唐颖洁现在面临两项罪行。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是指本月一日在湾仔卢押道与明道之间的轩尼诗道、骆克道及谢斐道,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及二十一条,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及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另一种恐怖活动罪,是指他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同一天同一个地方,或者威胁公众实现其政治主张,进行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以其他危险方法对人实施严重暴力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南方日报记者]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