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对外发布信息。2020年8月6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收到包头市昆都仑区卫生保健委员会的《关于一位发热病人的通知函》,通知乌拉特前旗毕克蒂加查的一位患者拨打包头市120急救电话到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诊。8月7日凌晨,患者死于多器官衰竭,经自治区和包头市专家组会诊确诊为腺鼠疫。 根据《自治区鼠疫防治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2020〕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防鼠应急〔2020〕7号)的要求,现将鼠疫防治三级预警信息发布如下: 警告等级:三级。从2020年8月7日开始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 根据《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2020〕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蒙古鼠防应急发〔2020〕7号)要求,目前已落实各项相关防控措施。7名密切接触者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给予预防用药和鼠疫核酸pcr检测,目前无发热等异常情况。对死者住所进行封闭隔离,划定隔离圈的大小,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对隔离对象的健康监测,对隔离圈内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鼠疫核酸检测、宣传教育,对死者住所及周边农牧户生活场所每天进行彻底消毒,对死者住所及周边地区进行灭蚤灭鼠和环境卫生清理整顿。 目前,巴彦淖尔市存在传播人间鼠疫的风险。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加重视鼠疫防治,加强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进一步加强鼠情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初任医师负责制,做好预检分诊区和发热门诊的调查管理工作,做好鼠疫卫生规范的审核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鼠疫防治工作。 专家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去疫区、疫点。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如果怀疑自己接触过该病例,可以主动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获得专业指导。如有发热、咳嗽、淋巴结疼痛、咯血或出血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必须严格按照鼠疫防治报告的要求,旅行时尽量减少与野生动物接触,不准私自猎捕疫畜,不准剥疫畜,不准私自携带疫畜及其产品出疫区;如果发现患病(死亡)的旱獭等动物,如果发现疑似鼠疫患者,如果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患者或濒死患者,要报告。同时,采取措施防止跳蚤叮咬。现场工作人员应提高鼠疫预防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公众要理性认识和科学应对鼠疫疫情,不要听信谣言,不要造谣,不要散布谣言。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将根据鼠疫疫情预警等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信息。 (原标题“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报告一例腺鼠疫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