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9日电(记者冉)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归侨及其亲属的法律。到现在已经30年了。
华侨大学教授、侨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张国安在接受Zhongxin.com采访时表示,这项法律的实施为维护归侨、侨眷的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使侨务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他还说,在过去的30年里,华侨事务领域的立法应与时俱进,更加扎实。
该法律草案在实施后修订了两次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外籍人士。目前,华侨人数已超过6000万,归侨人数已超过3000万。广大华侨在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张国安介绍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越来越重视侨务法治。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侨委员会主任叶飞提出,华侨立法应是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的工作重点。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工作组,研究华侨事务立法,此后,保护归侨和侨眷权益的立法进程开始了。
张国安说,关于海外华人事务的立法是困难的,因为它涉及面广,政策强。该法律草案经过八次修订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法律条文对归侨、侨眷的经济产权、文化教育权、劳动就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h/】2000年《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归侨、侨眷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如投资产业、慈善捐赠等。2009年8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再次修改了《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
这部法律的颁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权益的关心和爱护,也使侨务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张国安说,《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贯彻了宪法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精神,也体现了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实行的一视同仁、一视同仁、因材施教的十六字方针。
海外华人利益日益多元化。华侨立法应与时俱进
【/h/】《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颁布30年,也是中国深化改革开放30年。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华侨、归侨及其亲属的数量增加,对自身权益的诉求日益多样化。
当前,世界、国情、侨务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侨务领域的法律应该与时俱进,更加扎实。张国安说,华侨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完善,华侨的多种权益需要法律保障。
30年来,《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法》一直是广大归侨侨眷维护自身权益的利器。但是,我国在国家层面的侨务领域只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这导致了关于保护华侨权益的规定没有特殊的法律依据指导,也尴尬于因来源不同而难以实施。
近年来,中国从未停止探索关于华侨权益的立法。2015年7月,中国首部保护华侨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保护华侨权益条例》实施。同年10月,《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生效,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省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此后,江苏、福建、贵州、上海等华侨资源丰富的地区相继出台了保护华侨权益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华侨的政治、人身、社会保障、教育、财产等权益做出了具体规定,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提供全面的华侨保护服务。
张果参与制定《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他说,当地的一审判决为国家一级的立法奠定了基础。但是,在制定和实施条例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
【/h/】目前,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第三类项目。张国安认为,海外华人期待的《海外华人权益保护法》不会长期颁布。(结束)